各设区市质监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深入地了解全省质监系统行风建设情况,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找准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省质监系统的纠风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面提升全省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水平,切实维护质监部门“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省局决定从今年第三季度起在全省质监系统之间对2009年至于2011年行风建设情况开展一次互查。现将互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查范围
设区市局和省局直属事业单位组成检查组,对设区市局、省局直属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对每个设区市局机关直属事业机构和1至2个县级局进行抽查,其中,省局组成检查组对厦门市局进行检查。
二、互查内容
一是贯彻国家质检总局、省纠风办和省局有关行风建设的部署及“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加强对行风建设领导的情况;二是落实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十不准”规定,宣传推广行风建设先进典型和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的情况;三是实行政务(院务)公开、办事公开,参加地方政府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情况,重点检查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评议”工作落实的情况;四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的情况;五是治理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含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减轻企业负担和惠企政策落实的情况。六是行风建设的主要做法与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
三、互查方法和互查程序
1.互查方法:互查工作应结合省局组织的2011年全省质监系统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同时进行。各设区市局之间、省局直属事业单位之间采取相互交叉方式开展检查。
2.互查程序:一是听取被查单位2009年至2011年开展行风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二是走访当地纠风办和部分企业(每个互查组可酌情安排当地5至6家企业进行走访);三是召开部分企业代表和行风监督员座谈会(每个互查组可安排当地30家左右企业参加座谈会,被处罚过的企业应占参加座谈会企业的三分之一);四是在走访企业时和召开企业座谈会当场发放行风测评调查问卷让企业填写并当即收回统计。五是实地察看被查单位服务窗口,查看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情况;六是查阅行风建设工作档案资料(包括部分行政处罚和行政审批等卷宗)。七是召开互查情况反馈会。在互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召开情况反馈会,互查组全体成员参加。检查组交流反馈时既要充分肯定被查单位的成绩,也要实事求是地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此外,为提高效率,走访当地纠风办和相关企业、召开企业座谈会及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可分组同时进行。
四、组织形式及相关职责
1.互查组人员组成:互查工作由省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组织,邀请省纠风办领导、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指导组成员为互查工作观察员,省局监察室人员为互查工作督察员,对互查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对互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点评的基础上,将本次互查工作情况在全省质监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省局抽调设区市局和省局直属事业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设区市局互查组和省局直属事业单位互查组。每个设区市局互查组四人,由纪检组长(任互查组组长)、监察室主任、财务人员(抽调财务人员数可按省局计财处文件执行)、法规科(处)1人组成;省局直属事业单位互查组三人,由分管领导(任互查组组长)、监察室负责人、财务人员(抽调人员数按省局计财处文件执行)组成。
2.互查组主要职责:一是要严格按照省局关于互查活动方案的要求对被查单位近年来行风建设情况认真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二是对互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省局监察室报告;三是将查到的问题向被查单位及时反馈,督促其落实整改;四是按照互查工作要求写出互查工作总结报告于10月31日前书面报省局监察室(纠风办)。
五、互查时间
各互查组的互查工作于2011年9月10日开始至10月15日结束。各互查组在每个单位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互查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
六、几点要求
1.各设区市局和省局直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行风互查工作,要把行风互查工作作为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和行风建设水平的重要契机。一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即在开展互查之前,要组织一次行风建设情况的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二是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做好迎接互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实准备汇报材料和有关档案资料,及时联系当地纠风部门及相关企业,组织开好企业代表座谈会。为互查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以积极的态度接受互查组的检查;三是按照省局互查工作方案要求成立互查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有关单位近几年来的行风建设情况开展检查。互查组与被查单位双方要及时主动做好组织协调和沟通,被查单位要安排了解本单位行风建设各项工作情况的人员在场迎接检查组。
2.互查组要认真履职,严格按照省局关于互查工作的内容和要求,以事实求是的态度开展互查,不得敷衍了事走过场。在互查期间,互查组要合理分工完成互查工作的各项任务;要重视总结互查工作经验和被查单位行风建设好的做法,对收集的行风问卷调查表进行汇总统计,认真撰写互查工作报告。互查工作报告应包括互查组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被查单位行风建设情况(含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对省局和被查单位今后开展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3.互查组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十不准”规定,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得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卡和贵重礼品。
附件:1.省质量监系统行风互查活动计划安排
2.对质监部门的评价表格式
3.受访者反映行风问题的记录单格式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下载:
省质量监系统行风互查活动计划安排(附件1).doc
2011年质监系统行风测评调查问卷(附件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