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组织机构代码的赋码规划及《福建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各类机构申请赋码由与核准其成立的管理机关同级的代码主管部门受理(同级未设有代码机关的向上一级)。如,经省级各有关部门核准成立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其他机构以及中央和外省市驻闽单位均由省代码管理中心受理代码申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