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二醇(分子量为200-1000)是否属于REACH法规中所定义的聚合物呢?是否对出口到欧盟的聚二醇是免于注册的呢?那其中的单体是否要注册呢?


2008-7-18 10:58:22  来源: fit4reach

根据REACH法规1907/2006第一章第9条的规定,聚合物本身是免于注册和评估的。

根据REACH 法规中对聚合物的定义:

聚合物的定义:由以一种或多种形式的单体链节的连接序列为特征的分子所组成的物质,这些分子具有一定范围的分子量分布,而分子量的不同主要取决于单体链节数量的不同。聚合物应符合以下特征:

150%或以上(重量)的分子包含至少3个单体链节的序列,以共价键与至少一个其他单体链节或反应物相结合;

2、少于50%(重量)的分子具有相同的分子量;

"单体链节"是指聚合物分子结构中单体反应形成的部分。

由此,根据REACH法规,聚合物中至少包含3个单体链节。而REACH法规中对单体的定义是:由能够形成结构单元的类似或不类似的小分子所组成的化合物称为单体,是合成聚合物的原料。

聚二醇类物质,比如聚乙二醇的结构为HO-(CH2-CH2-O-)N -H (N: 聚合度)。对一个分子量为194的聚乙二醇,其N即聚合度应是4。而对一个分子量为986的聚乙二醇,其N即聚合度则是22。按照REACH 法规中的具体规定,对所有分子量大于150,即N至少为3的聚乙二醇均为严格的聚合物,是免于注册义务的。

但同时必须注意的是,根据REACH 法规第6章第3条的规定,若聚合物中含有的单体或其他物质的重量百分数≥2%,且该单体或其它物质未被供应链上游注册过,同时该物质的生产量或进口量≥1t/a,则该聚合物中含有的单体或其它物质需要注册。

总结来说,您所问到的分子量为200-1000的聚二醇是属于REACH法规规定的聚合物,可以免于注册义务,而在上述前提下,请考虑其中所含有的单体是否有注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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