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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果蔬花卉销售标准》征订启事 2007-9-28 11:02:34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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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作为全球水果、蔬菜和花卉消费较大的经济区,是我国相关产品重要的出口目标市场,无论是产品的出口品种还是市场占有率都极具发展空间。但欧盟对进口的果蔬花卉产品有一系列法律规定,其中包括要符合特定产品销售标准要求等。特定产品销售标准一般由“产品定义、质量规定、规格规定、误差许可规定、外观要求和销售规定”等几部分组成,是产品准入欧盟市场的基本技术规范。 为全面掌握欧盟果蔬花卉产品的销售规定,中国WTO/TBT福建咨询工作站以及国外有关机构收集和翻译了欧盟截至目前已颁布的水果、蔬菜和花卉产品法定销售标准并制成了光盘。光盘包括的产品有:水果类——苹果、杏、油梨、香蕉、桃、柑桔、榛子、猕猴桃、甜瓜、油桃、梨、李、草莓、葡萄、核桃等;蔬菜类——蘑菇、朝鲜蓟、芦笋、茄子、菜豆、抱子甘蓝、甘蓝、胡萝卜、花椰菜、芹菜、菊苣、西葫芦、黄瓜、大蒜、韭葱、莴苣和苦苣、洋葱、豌豆、舔椒、番茄等;花卉类——活树、鳞茎植物、有花鳞茎植物、球茎植物、块茎植物、根类植物、鲜切花和观赏叶等。 本光盘为中英文对照,内容全面,是有关生产、贸易、科研、管理、检验、认证和咨询等人士难得的参考资料。需要者,请直接与中国WTO/TBT福建咨询工作站联系。电话:0591-87570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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